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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房屋买卖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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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安置房房屋买卖解除的条件是:1、约定解除。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解除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2、法定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3、违约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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