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咤帕游戏。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免予刑事处罚能否保留公职?

免予刑事处罚能否保留公职?

来源:咤帕游戏


免予刑事处罚能否保留公职?免予刑事处罚能否保留公职?免予刑事处罚能保留公职,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于刑事处罚,是人民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因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几种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2.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以上情形可见,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就是不承担刑事责任或无罪,如果侦查机关已经追究了,应该撤销案件;如果案件已经移送人民起诉,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案件在人民审判阶段发现或出现以上情况,应当分别情况处理。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作出判决,宣告无罪;对于被告人死亡的,应作出终止审理的决定;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撤回告诉的,应当撤销案件。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Copyright © 2019- zapatazone.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