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没有自动撤案这一规定,若经过机关侦查以后,确定现有证据无法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况会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撤案。
案件立案、撤案都是有法定程序的,经过机关、等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才能立案侦查,经过侦查、查证,才能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二、立案了可以撤诉吗
没立案就相当于程序还没有开始,不存在撤诉的问题。但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已经成立的案件,报案人、申请立案人或起诉人可以申请撤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已经成立的案件,报案人、申请立案人或起诉人可以申请撤案。若是自诉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公诉案件,就得经过机关的侦查,侦查终结后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才决定撤销案件,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解。
三、检察机关诉讼过程
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负责刑事公诉。对于机关、监察机关移送的公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决定是否提起公司;经审查认为应当提起公诉的,应当向人民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已经经过了追诉时效等情形的,人民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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