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的,可根据传真地址及与之前当事人的签字进行比对等确定签名真假;传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法律依据:
《支付结算办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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