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幅度,据此作出罚款决定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二)越权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将其进一步确认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此,只有违反法律、行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会必须导致股东会决议无效。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规的无效。
《公司法解释四》第一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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