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在结婚前,如果拥有一套房产,而在结婚后该房产被拆迁安置,那么拆迁安置的房产仍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了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被拆迁安置,而承租人夫妻中的一方获得了该房产,那么该房产和拆迁安置的补偿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
在结婚前,如果拥有一套房产,而在结婚后该房产被拆迁安置,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拆迁安置的房产仍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了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被拆迁安置,而承租人夫妻中的一方获得了该房产,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该房产和拆迁安置的补偿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婚前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了配偶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还贷的,那么在所还的贷款本金及本金对应的增值部分的还贷,这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的迁移款,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结婚前的房产,结婚后拆迁安置,如果是共同房屋的,安置补偿、搬迁费用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前个人财产,拆迁行为发生在婚前,拆迁补偿利益的确定也发生在婚前,但是在婚后才发放拆迁补偿款或者是取得拆迁安置房,则因为整个拆迁的过程都是发生在婚前,配偶本身就没有参与整个的拆迁,也不是拆迁所要考量的因素。
拓展延伸
老房拆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后拆迁获得拆迁补偿利益,如补偿款或者是安置房等,是按房产面积来补偿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补偿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结语
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法律规定,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房产证上增加了配偶的名字,则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后的迁移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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