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从犯分以下几种:
一、一般从犯。指自愿参加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起辅助作用,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起次要作用,指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
二、胁从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
【法条依据】
《刑法》第二十,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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