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咤帕游戏。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机动车已转让但未过户 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机动车已转让但未过户 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来源:咤帕游戏


法律分析:1、原车主不承担责任。2、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吴某已将车辆转让给李某,且已实际交付,机动车的管理、支配以及收益的权利均不归于原所有人吴某,因此原所有人吴某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不具有防范与控制的能力,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应是机动车的实际所有人即李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Copyright © 2019- zapatazone.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