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设立地役权并不一定要有偿,不动产权利人可权无偿设立地役权,方便他人利用自己的不动产。根据法律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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